公司拆迁款怎么入账_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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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棚户区改造收到拆迁款公司怎么入账2.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棚户区改造收到拆迁款公司怎么入账
棚户区改造收到拆迁款公司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如: 购入专项物资的应付货款、应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应付运输费、应付罚金以及各种暂收的专用款项。
为了反映应付、暂收专用款项的增减变动,应设置“专项应付款”帐户组织核算。专项应付款或专项暂收款发生时贷记该帐户,支付各项应付、暂收款时,借记该帐户。贷方余额为专项应付款实有数。在“专项应付款”帐户下,应按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户组织核算。在企业内部专项资金与流动资金相互垫支而发生的应付款项,直接通过“银行存款”和“专项存款”帐户划转,不在“专项应付款”帐户核算。
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法律主观:
一、被拆迁企业取得的 拆迁补偿费 ,包括: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 》属于开具发票范围。拆迁企业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具体说明如下:n拆迁企业将被拆迁企业的房屋拆除后,拆迁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分为两部分:nn一是 土地补偿款 ,即: 土地使用权 属由被拆迁企业变更拆迁企业,拆迁企业支付补偿款,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的“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税应税行为;nn二是房屋补偿。拆迁企业拆除房屋支付给被拆迁企业的 房屋补偿款 ,符合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建筑物,即:被拆迁企业相当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企业,符合“ 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应税行为。nn被拆迁企业转让土地、旧房给拆迁企业,并取得拆迁企业的货币 拆迁补偿款 ,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偿转让无形资产和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被拆迁企业取得拆迁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拆迁企业开具发票。nn二、被拆迁企业取得的停业补偿、搬家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依据发票管理办法不属于开具发票范围。拆迁企业应以拆迁协议、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具体说明如下:n(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规定,被拆迁企业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行为的情况下,收取的停业补偿(停业损失)、搬家费用,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 缴纳增值税 ,所以不应开具发票。nn(二)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不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被拆迁企业取得的停业补偿、搬家费用,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也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由于城市开发所需,政府收回村民所持有的土地或建筑物,一般会给村民发放一定金额的拆迁补偿款,村民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可通过专项应付款、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收到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分录
1、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固定资产处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递延收益是什么?
递延收益是指尚未确认的收入或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递延收益是指未确认的收入或者收益。递延收益分为两种,一种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另一种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贷方金额表示所取得的未确认的收益部分,借方金额表示分配的递延收益,期末在贷方,表示尚未分配的部分。
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额,借方表示减少额。负债类科目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类。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等。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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