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_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_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2.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3.住房公积金如何才能全部提取
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
一、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
1、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提取公积金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全额提取出来。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的年龄,并且与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那么这时候就可以申请提取出来。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1、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
2、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
3、假如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职期间你自已交的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单位交的就归公了。不过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单位,并且新单位可以为你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也就是把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这个时候是全额转移的。
知识拓展:
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
住房公积金如何才能全部提取
住房公积金要提取出来使用,职工得符合以下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才行:
1.购买、建造、修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户口迁出本市;
6.完全丧失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享最低生活保障;
8.因重大事故、重大疾病致贫的家庭补贴家用;
9.出境定居;
10.离休、退休;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而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只要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用途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即可。管理中心受理后会进行审批,若最终准予提取,自然会拨付资金(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法律主观: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 住房公积金 : (1)离休、 退休 的。 (2)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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