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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销户提取_封存公积金如何销户

房产百科 2024年04月21日 09:53 86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销户提取_封存公积金如何销户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2.封存公积金如何销户
3.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销户提取

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法律分析:公积金销户提取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差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团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虚或族收益。

封存公积金如何销户

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

系统版本:MIUI 13.0.13

软件版本:i东莞2.0

公积金不交了提取出来可以通过点击i东莞的退休销户提取即可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i东莞的退休销户提取即可进行提取

1、点击公积金

在i东莞界面,点击公积金。

2、点击提取业务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提取业务。

3、点击退休销户提取

在提取业务界面点击退休销户提取即可进行东莞公积金注销全额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销户提取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封存后就能销户和提取,不受封存时间长短的限制。

公积金封存后的销户提取方法如下:

1、带上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

2、通过微信的城市服务提取公积金;

3、通过支付宝的市民服务中心提取公积金。

办理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办理公积金需要核对身份信息,因此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

2、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有些地区要求提供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等证明您在该地区有合法居住权的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等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件;

4、工作证明:需要提供工作证明,例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条等,以证明工作单位和工作收入情况;

5、银行卡:公积金缴存和提取需要通过银行卡进行操作,因此需要提供一张有效的银行卡。

公积金封存后提取方法:(一)当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二)当缴存人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积金封存怎么销户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1)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及身份证。(2)具有本市户口调离本市的,应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及调出单位证明办理销户。(3)具有外地户口的职工调离本市,应提供外地身份证、户口本及调入单位证明办理销户。(4)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国外定居证明办理销户。(5)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办理销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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