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怎么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_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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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2.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3.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
2022上海廉租房申请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廉租房制度是具有选择性的社会政策,属于社会救济型福利,其保障特点是范围窄、标准低。
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街道组织在廉租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上海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2022年1月1日起,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调整如下。
(图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廉租住房是上海市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性、基础性政策品种,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配租标准如下。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ps:上海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为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以非沪籍不可申请。
二、配租标准
(一) 配租面积 廉租住房保障的配租面积为保障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按照此方式计算后,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15平方米确定;超过居住面积4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45平方米确定。 (二) 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3600元(含33600元)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960元(含36960元)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6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12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7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3600元(不含33600元)至42000元(含42000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6960元(不含36960元)至46200元(含46200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1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85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5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2000元(不含42000元)至50400元(含50400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6200元(不含46200元)至55440元(含55440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65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5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35元。 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前述基础上,上浮20%。 上述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3、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包含7平方米;
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
5、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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