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百科文章正文

房产转让公证怎么办理_房屋买卖如何办理公证

房产百科 2024年02月29日 09:51 133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产转让公证怎么办理_房屋买卖如何办理公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2.房屋买卖如何办理公证
3.房屋买卖如何公证

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房产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程序,对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公证的一种活动。那么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呢?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房产公证只要到房屋公证处办理即可。但是在公证时要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等公证人员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完成公证。

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收取总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不能低于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2、证明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按房价千分之三收费,但收费不能低于10元。

3、证明出生、死亡、身份、国籍、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的,收费10元。

4、证明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转让、买卖的:

(1)5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3‰,不到200万元的收200元。

(2)5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收2.5 ‰。

(3)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收2‰。

(4)1000万元—2000万元的部分收1.5‰。

(5)2000万元—5000元的部分收1‰。

(6)5000万元—1亿元的部分收0.5‰。

(7)1亿元以上的部分收0.1‰。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收费10~50元。

6、证明担保书、资信情况的,收费50~200元。

7、证明印鉴属实,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的,收费5元。

8、证明遗嘱的,收费200元。

9、证明遗嘱效力的,收费300元。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以及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房屋买卖如何办理公证

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继承过户。首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其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房屋买卖如何公证

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进行房屋买卖公证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个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还需提供需要进行公证的买卖房屋的协议书或合同以及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公证机构子阿受到公证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提交的,会及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公证申请人应当按照公证机构的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会指派公证员对公证事项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5、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会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第二十三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第二十七条 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 (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 (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 (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房屋买卖公证需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标签: 公证 申请 证明

房价信息网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9915号 部分段落整理自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公益传播并无盈利性质,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QQ201690762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