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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安置房多少钱一平方_南京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标准

房产百科 2024年04月09日 10:42 71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南京安置房多少钱一平方_南京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南京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南京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标准
3.南京秦淮区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一览

南京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搬家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2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自行过渡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众所周知,征地补偿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维护相关的公共利益,对某些地方进行征收,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所以征地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关于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三、住宅房屋拆迁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等补偿标准

1、搬家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2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2、自行过渡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过渡期超过两年的,超过两年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但不申购安置房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自拆迁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350元标准计算搬家奖励,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奖励金额以第30日的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逐日扣减:第31日至第40日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每日等额递减10%。

四、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以及拆迁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1、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标准调整。

2、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标准调整。

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标准的调整,参照市物价局有关价格标准进行调整。

4、以上没有涵盖到的特殊类别补偿,由拆迁实施单位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确定。

五、拆迁安置房申购款的计息标准

拆迁安置房申购款利息归被拆迁人,计息期不足一年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期大于一年(含一年)的按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适用范围

1、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领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的项目执行此标准。在此之前已领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并已实施拆迁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2、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范围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通知。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宁价房〔2004〕61号、宁国土资〔2004〕92号文)、《关于超期过渡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宁国土资〔2006〕287号文)同时作废,《南京市拆迁中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宁房拆〔2005〕79号文)中关于征地拆迁自行过渡费标准部分同时作废。

4、本通知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南京可以说在我国历史上,属于文化名都,也是旅游胜地,因此国家在南京通过征收土地来建造更多有利于公共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同时,不管是当地居民,还是作为游客,我们都不能去破坏这些建筑,不去损害公共利益。

南京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标准

为了能够抢夺人才,各大城市之间这一次是真的急眼了。

以武汉为例,武汉可是全国大学生最多的地方,但是人才的流失,也是这里最严重。为了能够留住更多的大学生,武汉的户籍政策,现在全面开放。

但是即便如此,也依然留不住大学生。那是因为其他的地方,户籍已经全面开放,在户籍开放方面,武汉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竞争力。

于是武汉放出了第二个大招,那就是让大学生在武汉买房,能够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这可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一点。要知道武汉的房价是有多贵,这20%又意味着能省多少钱!

现如今除了北京上海,已经达到了人口的极限。其他的城市在这方面,还不是目前最主要的担心点。所以各大城市对人才,甚至以后会对人口都有需求。

从此以后,大学生择业的时候,落户问题已经不必再放在第一位。

在将来户籍将是越来越不值钱,想要在哪个城市落户,只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就可以。

如果某一个城市想要吸纳人才,那么唯有提高城市吸引力,才能够留住人才,仅仅靠落户政策还不够。

前不久的开封楼市政策“一日游”,这样鲜活的案例在告诉我们,即便是目前楼市政策不能松动,但是人口政策确实可以进行相应的活动!

人才大战现如今才刚刚进行到一定阶段,后面更深层次的人口数量大战,让我们拭目以待。

南京秦淮区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一览

3%。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南京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收取3%。南京,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是江苏省省会、副省级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一) 住宅房屋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助标准

 1、 搬迁补助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计算,每个权证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

 2、 设备拆移补助费 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每户2800元。

 (2)固定电话拆移补助费:每部310元。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每户400元。

 (4)宽带网拆除补助费:每个端口500元。

 (5)空调拆装补助费:每台500元。

 (6)热水器拆装补助费:每台400元。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每户280元。

 3、 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0元,每个权证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申购征收安置房的,按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发放;在签约期限前搬迁的,自交房之日起至签约期开始期间所产生的临时安置费用按上述标准发放,不足1个月补足1个月。

 4、 重大疾病补助 :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患有重大疾病的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户籍内直系亲属,凭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视病情程度,经现场指挥部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每个权证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重大疾病补助。一类病情给予1万元至1.5万元;二类病情给予1.5万元至2.5万元;三类病情给予2.5万元至3万元。

 5、 困难家庭补助 :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户籍内直系亲属,经现场指挥部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每个权证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困难家庭补助。

 6、 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对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户籍内直系亲属中有80岁以上老人的,经户籍资料核定后,每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上述4、5、6条各项补助累计不超过5万元。特殊情况经会商后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与上述补助累计不超过8万元。

 (二) 住宅房屋鼓励搬家、签约的奖励标准

 1、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45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给予 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费 。奖励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结合签约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迁奖励,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

 (2)第31日起至40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以第(1)项确定的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为基数,每日等额递减5%;

 (3)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以第(1)项确定的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为基数,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

 2、 签约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开始之前搬迁的,每个权证给予6万元的提前搬迁奖励;在签约期首日起至30日内搬迁的,每个权证给予4万元的搬迁奖励。上述奖励不累计享受,超过期限,取消奖励。

 3、 搬迁率奖励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内完成搬迁的,以征收组为单位计算,搬迁率达80%以上的给予搬迁率奖。具体标准为:搬迁率达80%,每个权证奖励1万元;搬迁率达85%,每个权证奖励2万元;搬迁率达90%,每个权证奖励3万元;搬迁率达95%,每个权证奖励4万元;搬迁率达100%,每个权证奖励5万元。搬迁率奖不累计享受,超过期限,取消奖励。

 4、 无违章建筑奖励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开始之前和签约期首日起至30日内搬迁的,每个权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无违章建筑奖励。超过期限,取消奖励。

 5、 货币安置奖励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给予房地产评估价格20%的货币安置奖励费。

 6、 自主安置奖励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开始之前和签约期首日起至30日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给予房地产评估价格20%的自主安置奖励。超过期限,取消奖励。

 7、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符合申购两套以上(含两套)征收安置房的,但 因项目房源所限 ,申购一套征收安置房后,剩余评估价格还满足购买一套最小户型征收安置房的金额,按货币安置奖励和自主安置奖励的奖励期限和计算标准给予奖励。

 (三) 居民未登记房屋的补偿、补助标准

 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实际居住在历史形成的未登记房屋中,户籍登记与实际居住房屋一致,经调查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且在五年内无房地产交易和赠与行为的,由建设规划、征收管理、城市管理、所属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出资方等部门共同调查会商。认定为唯一住所的,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标准的合法建筑进行评估补偿、补助,面积不足部分按实际面积计算,超出认定面积部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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